新准则下库存商品核算内容及计算方法

在新的会计准则下,库存商品的核算以及计算方法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本文将从以下五个维度,详细介绍新准则下库存商品的相关内容。

新准则下库存商品核算内容及计算方法

维度一:废品及旧料回收计价问题

旧料和废品是生产中不可避免的副产品和垃圾,而这些物品的回收又会对库存商品的计价产生影响。根据新准则,废品及旧料回收应核算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的实际收入:

(一)回收中所得实际收益可以可靠地估计;

(二)废品及旧料回收是正常的业务活动,且销售产生的收益也不同于废品和旧料原来在生产中所消耗的成本。

对于库存中的废品及旧料,其成本应该在期间内通过管理费用核算至损益,而其所得收益需要在实际出售时进行核算。

维度二:库存商品计量原则改变

传统的库存商品计量是以“加权平均法”为基础的,即计算一个期末库存商品的单位成本时,需要将本期的所有库存商品材料成本和库存商品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分别合并,得到库存商品材料占据的总成本,再除以库存商品数量得到单位成本。但根据新规定,库存商品单位成本的计算需要拆分:

(一)以“公正可靠”为原则进行库存商品单位成本的计算;

(二)严格按照成本性质分别计算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成本的库存商品数量,并按照不同的费用性质进行合并。

具体的计算方法,可以参考新的会计准则要求,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应用。

维度三:进项税额处理方法

根据新准则,进项税额处理方法需要进行以下改变:

(一)应税进货采用以税前价格计算,进项税额应当于对应的提供应税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单据开具后报销;

(二)对于已开具并并列入已支出的进项税额,但未取得相应的货物或者劳务的,应当结转为待抵扣进项税额;

(三)对于库存商品及原材料采购的进项税额,在确认符合纳税人资格条件和金额合规要求后,应当计入当期税前成本,并按照应税销售所得税额的比例计入当期成本。

维度四:资产周转率计算细节调整

资产周转率表示企业使用总资产的效率,是衡量企业运营状况的重要指标。而在新准则下,资产周转率的计算细节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包括:库存商品成本不再计入资产周转率的计算:库存商品由于其特殊性,不应和其他资产一样,直接代表着投入产出活动和效率的一种表现。因此,在新的准则下,库存商品不再计入资产周转率计算。

维度五:成本流转系统优化

在新准则下,企业需要对之前的成本流转系统进行优化。优化的核心在于建立起完整、可靠、公正的成本系统,包括现金流出、物料流出、成品流出、包装流出和主要加工工序等流出环节。同时,需要保证所有的发生额、结算价和成本价的一致性,以及会计科目规范、分类清晰和准确。

综上所述,新准则下库存商品核算内容及计算方法有了一些变化,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应用。希望本文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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